完整版现代言情《重生后,我把失忆大佬当忠犬》,此文也受到了多方面的关注,可见网络热度颇高!主角有季时礼音音,由作者“秋什么秋”精心编写完成,简介如下:上一世,我虐他如狗,他恨我入骨;这一世,我决定渣得明明白白,然后死遁跑路!看着眼前这个为我洗手作羹汤、在工地搬砖赚钱的俊美男人,谁能想到他是未来手段残忍的疯批大佬?重活一世,金手指没来,送命题先到!为了苟住小命,我决定:将错就错,让他自己离开我!我让他住破出租屋,他却说这是爱的巢穴;我让他带伤搬砖,他却问我爱马仕丝巾要什么颜色。这男人是不是有病?我都渣成这样了,他怎么还是一副不太值钱的样子?我搜刮光他身上每一分钱,只为攒够一百万出国避难。然而,当我拿着护照准备消失时,那个本该在搬砖的男人,却西装革履地出现在我身后。他慢条斯理地解开袖扣,露出那道我让他留下的疤痕,声音低沉喑哑:“玩够了吗?我的小骗子。”“既然不想装了,那就换个地方,我们继续玩……”救命!谁来告诉我,为什么恢复记忆的大佬,比失忆时还粘人?!...
小说叫做《重生后,我把失忆大佬当忠犬》是“秋什么秋”的小说。内容精选:既然乔音说要养家,他就拼命给她介绍富婆客户,似乎想用金钱把乔音砸晕,以此证明那个骑电动车的男人给不了她未来。“这件改腰身,那件要去霉点,还有这个……”陆皓勋大咧咧地坐在乔音新租的工作室——其实就是次卧里,指手画脚,“林姨说了,只要你能把这件ElieSaab的高定修复好,价钱随你开。”乔音没理会他的显...

重生后,我把失忆大佬当忠犬 阅读最新章节
御景湾的物业费贵得有道理,连垃圾桶都擦得锃亮。
乔音搬进来的第三天,就在业主群里接到了单子。
这还得“归功”于陆皓勋。
这富二代不仅没被乔音那天的“已婚”借口劝退,反而像是被激发了某种奇怪的胜负欲。
既然乔音说要养家,他就拼命给她介绍富婆客户,似乎想用金钱把乔音砸晕,以此证明那个骑电动车的男人给不了她未来。
“这件改腰身,那件要去霉点,还有这个……”
陆皓勋大咧咧地坐在乔音新租的工作室——其实就是次卧里,指手画脚,“林姨说了,只要你能把这件Elie Saab的高定修复好,价钱随你开。”
乔音没理会他的显摆,戴着放大镜仔细检查那件被红酒泼毁的礼服。
真丝欧根纱,难搞。
“两万。”乔音报了个价。
“成交。”
陆皓勋答应得爽快,随即瞥了一眼门外。
客厅里,季时礼正跪在地上擦地板。
他穿着乔音刚给他买的深灰色居家服,袖子挽到手肘,露出线条紧实的小臂。
“我说乔音,”
陆皓勋压低声音,语气酸溜溜的,“我给你介绍这么多生意,你也不换个……上进点的?”
乔音头也没抬,手里飞针走线:“他腰不好,干不了重活。”
门外的擦地声顿了一下。
陆皓勋嗤笑:“也是,那种男人也就剩张脸了。你看这地板擦的,不知道的以为他是保洁公司金牌员工。”
乔音放下剪刀,冷冷地看了陆皓勋一眼:“陆少,你要是没事就走吧,我要量尺寸了,这里全是女客的隐私。”
陆皓勋讨了个没趣,临走时故意走到客厅,从兜里掏出一沓红钞票,随手扔在茶几上:“辛苦费,那个谁,给乔音买点水果吃。”
季时礼没看来人,也没看钱。
只是专注地擦着一块顽固的污渍,直到大门“砰”地一声关上。
空气安静下来。
乔音从房间里走出来,视线落在茶几那沓钱上,又移到季时礼挺拔的背影上。
如果是以前的季时礼,受到这种羞辱,陆皓勋现在的坟头草估计都发芽了。
但现在的季时礼,只是沉默地起身,去洗手间洗净了抹布,然后走过来,把那沓钱拿起来。
乔音心里一紧,怕他爆发。
“钱脏。”
季时礼抽出一张消毒湿巾,慢条斯理地把每一张钞票都擦了一遍,然后整整齐齐地放在乔音面前,“收好。”
乔音:“……”
“你不生气?”她试探着问。
“有人送钱,为什么要生气?”
季时礼的声音平静无波,他转身走进厨房,“晚上吃糖醋小排,排骨是早市买的,新鲜。”
乔音看着他的背影,心里却更不是滋味。
他越是这样隐忍,她就越觉得愧疚。
前世那个高高在上的季总,何曾受过这种嗟来之食的羞辱?他现在的低头,全是为了那个虚假的“家”。
晚饭后,乔音拉着季时礼下了楼。
“去哪?”季时礼被她拽着,脚步有些踉跄。
“花钱。”乔音言简意赅。
御景湾附近就有个高端商圈。
乔音轻车熟路地把季时礼带进了一家男装店。
不是那种顶级奢牌,但也是均价四位数的设计师品牌。
“这件,这件,还有那件风衣,都拿给他试试。”
乔音指着模特身上的衣服,语气豪横得像个暴发户。
导购小姐看了一眼季时礼那张脸,眼睛瞬间亮了,殷勤地抱来一堆衣服。
季时礼皱眉,压住乔音准备刷卡的手:“我有衣服穿。”
“那些都是地摊货,配不上你现在的身份。”
乔音强行把他推进试衣间,“你现在住御景湾,出门送外卖……不对,出门遛弯也得穿得体面点,不然保安老查你身份证。”
这是实话,也是借口。
其实乔音只是想,在他恢复记忆之前,多对他好一点。
哪怕以后他要清算旧账,看着这一柜子好衣服的份上,或许能给她留个全尸?
几分钟后,试衣间的帘子拉开。
导购小姐倒吸了一口凉气。
深黑色的羊绒大衣剪裁利落,恰到好处地勾勒出男人宽肩窄腰的身材。
里面是一件高领的白色羊毛衫,中和了他眉眼间那股凌厉的冷感,显得矜贵又禁欲。
这就是天生的衣架子。
哪怕失忆了,那种刻在骨子里的贵族气质,只要稍微一包装,就怎么也藏不住。
乔音看得有些晃神。
她仿佛看到了前世那个在谈判桌上杀伐果断的季时礼,又像是看到了这一世雨夜里那个满身是伤却死死护着蛋糕的傻子。
“不好看?”季时礼见她发呆,有些局促地扯了扯领口,“太紧了,不方便干活。”
乔音回过神,直接把黑卡递给导购:“不用包了,就穿这身走。旧衣服扔了。”
“别扔。”
季时礼拦住,“那件夹克还能穿,送外卖耐脏。”
乔音瞪了他一眼:“季时礼,你能不能有点出息?以后不许提送外卖这三个字!”
季时礼沉默了两秒,看着镜子里焕然一新的自己,又看了看旁边一脸“恨铁不成钢”的乔音。
他嘴角微不可察地勾了一下,那种因为陆皓勋而产生的阴霾似乎散去了一些。
“好。”他低声应道,伸手接过乔音手里的购物袋,极其自然地牵住了她的另一只手,“听你的,吃软饭就要有吃软饭的觉悟。”
乔音被那个“牵手”烫了一下,想甩开,却被他在掌心轻轻捏了捏。
“刚才那个姓陆的给了一万,这件大衣八千。”季时礼在她耳边低语,热气喷洒在她的耳廓,“乔老板,我还给你省了两千。”
乔音脸一红,骂了一句:“闭嘴。”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