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荒的小伙伴们看过来!这里有一本“好梦时间”创作的《娇气美人穿书后,诱吻糙汉被宠疯》小说等着你们呢!本书的精彩内容:一觉醒来,大小姐程姝穿成了年代文里的恶毒女配。看着镜子里美艳绝伦的脸,程姝果断撕了剧本。剧情?狗都不走!可村里的生活太苦了,大小姐娇气不改,坐在田埂上哭唧唧。那个又凶又冷,未来的反派大佬却吻了上来。活儿干不动?沈长庚一口气割了十亩稻子!糙米咽不下?沈长庚递来一盒香喷喷肉饺子。床板太硬睡不着?沈长庚连夜编了一床最柔软的稻草垫子铺上。但有时大小姐气急,一口咬在他结实肩膀上:“沈长庚,你属狗的吗?!”男人喉结轻动,任由她咬:“嗯,我是大小姐的狗。““所以,抓紧绳子,一辈子都别想松开我。”多年后,商业帝国顶端的办公室,透过门缝,有人看见——一袭红裙的大小姐坐在桌上,翘起脚尖,已成为商业传奇的男人单膝跪地,为她系上高跟鞋的带子。财经记者鼓足勇气问:“沈总,您成功的秘诀是什么?”男人嗓音低沉平静:“秘诀?我家这位吃不了苦……算吗?”...
以现代言情为叙事背景的小说《娇气美人穿书后,诱吻糙汉被宠疯》是很多网友在关注的一部言情佳作,“好梦时间”大大创作,沈长庚程姝两位主人公之间的故事让人看后流连忘返,梗概:等吴晓和李胜男走近时,只看到了沈长庚的背影。“那是沈长庚?”吴晓好奇地看着,那么高大的个子很显眼,一眼就能认出来。程姝含糊地应了声,打岔说:“你们换到鸡蛋了?”“我们换了,没换到几个。村里的鸡蛋都要统购统销,就跟桂兰嫂子换了点梅干菜...

娇气美人穿书后,诱吻糙汉被宠疯 精彩章节试读
“你……”
才开口,就被一阵呼唤声打断。
“程姝——”
是李胜男和吴晓过来了。
程姝转头看一眼,又望向沈长庚:“你要说什么?”
“没什么。”沈长庚又恢复那副冷淡模样,背起那捆柴,转身走了。
等吴晓和李胜男走近时,只看到了沈长庚的背影。
“那是沈长庚?”吴晓好奇地看着,那么高大的个子很显眼,一眼就能认出来。
程姝含糊地应了声,打岔说:“你们换到鸡蛋了?”
“我们换了,没换到几个。村里的鸡蛋都要统购统销,就跟桂兰嫂子换了点梅干菜。你怎么跟沈长庚一块儿啊?你想跟他换鸡蛋?”
“不是。”程姝把刚才那老太太的事说了一遍。
“肯定是陈婆子!”一道清脆的嗓音响起。
程姝这才看见,吴晓旁边有个扎小辫儿的村里女孩。
李胜男介绍说:“这是招娣。”
招娣两条小辫子黄黄的,黑黑瘦瘦,性格倒是大方:“你们可千万别跟陈婆子换东西。那陈婆子最坏了,她经常拿不新鲜的臭鸡蛋骗人。坑了好几个知青了。”
李胜男说:“还能这样?队上也不管管她?”
招娣说:“谁敢管,她年纪大了,最能歪缠,她儿子也横行霸道的,村里人都不愿意跟他们家掰扯,只能捏着鼻子吃哑巴亏!”
原来是这样……程姝抿了抿唇,难怪沈长庚不让自己买她的鸡蛋。
吴晓问:“那沈长庚,回头不会也被陈婆子一家找麻烦吧?”
“沈长庚?谁敢找他的麻烦?听说他在部队里上过战场,杀过人。”招娣快言快语地说,“听说本来都要提干了,被人写举报信举报他成分不好,就复员了。”
程姝心里一紧,书里轻描淡写的一句“成分不好”,背地里居然有这么多坎坷波折。
她忍不住追问:“那他当初怎么进的部队呢?”
“他篮球打得好。有个老首长特别赏识他,查过他家里,说他家虽然是地主成份,可没有欺压过老百姓,属于可以教育好的子女,就让他进了部队。”
提到沈长庚,招娣的话明显多了:“可是后来有人写了封举报信,说他家不仅是地主,还有海外关系,他妈娘家是资本家,前些年跟人私奔了……听说是跟人去了香港,谁也说不清。”
“反正没带沈长庚走,连他的弟弟妹妹也没带……”
他还有弟弟妹妹?程姝被一茬接一茬的新消息打得眼花缭乱。
疯狂在脑子里搜索原书剧情。沈长庚在原书中属于一个身份神秘的大佬,关于他的身世经历都是一笔带过。程姝只知道原主嫁给他以后,提过一笔”虐待沈长庚的一双弟妹”。至于他退伍的原因和其他身世,只字未提。
程姝又忍不住问: “那他的弟弟妹妹在哪,从来没见过。”
招娣说:“寄养在他娘家舅妈那儿,在县城上学呢。就算他们在这儿,你也见不到,他们总不出门的。”
吴晓和李胜男唏嘘了一番。
“没想到沈长庚家里情况这么复杂。他当过兵,人肯定不坏。”
“就是,他上次还救过程姝呢。对吧程姝?”吴晓用手肘顶了下程姝,“你发什么呆?想什么呢?”
程姝回过神,掩饰地说:“我……我在想,没换到鸡蛋,我们要干嘛去?”
吴晓一拍脑袋:“招娣说,带咱们掰茭白去!”
……
秋日的下午,天蓝如水,水蓝如天。
桃溪村的秋天,仍然有满眼的绿意,间或夹杂一株红色的枫树,路边开满了金灿灿的野菊花。深吸一口气,肺里都是沁人心脾的香。
几个女生边走边欣赏着周围的景色,不时摘一朵晚开的花。
招娣有问不完的话题,她对上海,中学,百货商场格外地好奇,恰好吴晓是个话篓子,两人叽叽喳喳聊个没完。
程姝耳朵听痛了,走得腿也酸了,苦着脸跟三人绕过一丛芦苇。
眼前忽然一亮。
只见前方不远处,出现一大汪碧蓝色的水泊,四周密密围绕着金色芦苇,风一吹,芦花像漫天的金屑,将俗事烦恼暂时都吹散。
空气里弥漫着清凉的水汽和芦苇的清香。
“啊————好美!”程姝张开手,雀跃地跑了过去。
“你疯啦——喊什么——”吴晓跟着喊。
“都别吵!”李胜男小心地把包放下,紧走几步来到岸边,深吸一口气:“你好——桃溪村——”
芦苇轻轻摇曳,水纹一圈圈扩散,仿佛回应着女孩们的呼喊。
招娣对城里知青的兴奋不明所以,也跟着疯跑疯笑。
闹了好一会儿,几人才安静下来,开始跟着招娣学找茭白。
走近水边,一丛丛绿色的细长叶子随风招摇。不认识的人,很容易当作芦苇或野草。
招娣揪住一把叶子,往下掰,就露出了底部白嫩的根茎。
“呀!还真是茭白!比上海的更肥!”
吴晓兴奋不已,接过去三两下把叶子扯了,把茭白掰开两截,先咬了一口。
她满足地眯起眼睛,嚼得咯吱响:“唔,又甜又脆!”
“这个还能生吃?”程姝很少吃茭白,更没见过这种吃法。
“你是不是上海人啊,茭白都勿晓得!”吴晓塞给她一截,“尝尝!”
“没洗呢。”程姝看着手里的茭白,断茬处嫩生生的,散发出一股类似玉米杆的甜味。
吴晓抓着她的手,把茭白往她嘴里塞:“矫情,尝了再说!”
“唔……”程姝被塞了一嘴,不得已咬了口,“……是挺甜!”
野生茭白的滋味比种植的重,很脆,有淡淡的淀粉甜味,而且越嚼越甜。
李胜男早就挽起袖子,自己掰了一根茭白,也咬了几口,心满意足地说:“入秋后咱们知青点就光吃咸菜和大白菜,多久没吃到新鲜蔬菜了,我嘴上都长泡了。”
招娣志得意满地说:“我说得没错吧?这儿茭白可多了。咱们村没人吃,就你们上海知青爱吃。”
李胜男问:“那你是怎么知道上海知青爱吃茭白的?”
“我看过别村的上海知青掰这个。”招娣挠挠头,有些不好意思地说,“我肚子饿的时候,就来掰点垫垫饥。”
程姝开玩笑说:“那现在你告诉了我们,被我们掰完了怎么办?”
招娣掰着手指数:“不怕!吃完了茭白,还有鸭儿芹,野葱,曲麻菜……”
附地菜,马齿苋,鱼腥草……芦苇荡遍地都是宝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