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爆新书《重生后,我把失忆大佬当忠犬》逻辑发展顺畅,作者是“秋什么秋”,主角性格讨喜,情节引人入胜,非常推荐。主要讲的是:上一世,我虐他如狗,他恨我入骨;这一世,我决定渣得明明白白,然后死遁跑路!看着眼前这个为我洗手作羹汤、在工地搬砖赚钱的俊美男人,谁能想到他是未来手段残忍的疯批大佬?重活一世,金手指没来,送命题先到!为了苟住小命,我决定:将错就错,让他自己离开我!我让他住破出租屋,他却说这是爱的巢穴;我让他带伤搬砖,他却问我爱马仕丝巾要什么颜色。这男人是不是有病?我都渣成这样了,他怎么还是一副不太值钱的样子?我搜刮光他身上每一分钱,只为攒够一百万出国避难。然而,当我拿着护照准备消失时,那个本该在搬砖的男人,却西装革履地出现在我身后。他慢条斯理地解开袖扣,露出那道我让他留下的疤痕,声音低沉喑哑:“玩够了吗?我的小骗子。”“既然不想装了,那就换个地方,我们继续玩……”救命!谁来告诉我,为什么恢复记忆的大佬,比失忆时还粘人?!...
小说《重生后,我把失忆大佬当忠犬》,超级好看的现代言情,主角是季时礼音音,是著名作者“秋什么秋”打造的,故事梗概:只是迅速站起身,拿毛巾裹住了我的脚。“对不起音音,是我没试好水温,下次我会注意。”我心里阵阵发寒,等他恢复记忆,这些日子他受的屈辱,都会变成刺向我的刀。“行了,就这样吧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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京北的豪门世家都有个不成文的规矩,
谈恋爱可以随便找穷美女,但结婚一定要联姻门当户对的千金。
而我却偏偏不信邪,趁着京圈最矜贵的太子爷季时礼失忆,
将他带回了不足10㎡的出租屋里,骗他说他是被家族赶出来的穷光蛋,
而我是他的救命恩人,是他唯一的依靠,是他深爱到骨子里的初恋女朋友。
对季时礼极尽羞辱,让他白天送外卖、晚上去工地搬砖、回来还得变着花样伺候我。
夜夜感受他的体温,让他大了又小,小了又大,
直到季时礼的白月光找上门,他恢复记忆后,丝毫不顾我怀了他的孩子,
不仅用雷霆手段把我送进监狱,还将我折磨致死。
再睁眼,我猛打了个哆嗦,
因为现在,季时礼这个手段残忍暴戾的商业帝王,正单膝跪着给我洗脚。
我顿时一身冷汗!
该死,重生就算了,我还重生在了这个节点!
“音音?”季时礼见我发呆,眼神瞬间慌乱起来,语气卑微。
“是不是水太烫了?我去兑点凉水,你别生气。”
我咽了口唾沫,强压下想跪下来给他磕头的冲动。
不行,不能崩人设。
一旦发现我态度骤然突变,肯定会起疑。
我刻意摆出刻薄又不耐烦的样子,“季时礼,你想烫死我啊?”
说完,我一脚踢翻了洗脚盆。
脏水溅了季时礼一身,他却连眉头都没皱一下。
只是迅速站起身,拿毛巾裹住了我的脚。
“对不起音音,是我没试好水温,下次我会注意。”
我心里阵阵发寒,等他恢复记忆,这些日子他受的屈辱,都会变成刺向我的刀。
“行了,就这样吧。”我摊开掌心,
“今天的钱呢?”这是日常流程。
上一世,我要搜刮干净季时礼身上的每一分钱,然后第二天去挥霍一空。
季时礼毕恭毕敬的把六百块摊在桌面上,
“才六百多?季时礼,你是不是偷懒了?”"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