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舔舐文字之人》是作者 “君臣铜鉴”的倾心著作,赤伶淇瑶是小说中的主角,内容概括:我是昔日天才,而今不过平凡。某日,我在白木兰花下邂逅了‘舔舐文字之人’。于是,我和她开启探索文字之中所隐藏的真相。舔舐文字的读者,通过文字解析人的灵魂。触及神明的作家,凭借文字抵达人的梦境。这是二人的故事,以文学侦探维系的恋爱。...
《舔舐文字之人》,是作者大大“君臣铜鉴”近日来异常火爆的一部高分佳作,故事里的主要描写对象是赤伶淇瑶。小说精彩内容概述:徐言并未告诉我,她为何如此伤心我等徐言停止了哭泣,才送她离开活动楼在雨中,两人共撑一把浅青色雨伞,缓缓前进,徐言因为哭得太厉害,眼睛变得很红,一路上都低头不语仔细瞧瞧,徐言的嘴唇有点肿,还渗出血丝有时她偷偷抬头看我,眼神充满不安全的感觉,好像要确认什么东西一般,然后又慌慌张张地低下头,眨眨眼睛不久,我们来到了学校的中心广场,女生宿舍就在对面于是我们彼此道别“谢谢学长送我”“不客气,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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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并非常人,我的心灵或许并非赤色,我是一只黑羊,无法共鸣情感的孤魂野鬼。
在对我疼爱有加的奶奶去世时,我首次察觉了自己的异常。
记忆之中,奶奶时常心脏病发作,每每病发必须卧床。每次我去探望,到床边的时候,她都会抚摸我的头:“真是个乖孩子。”然后露出满意的神色,将眼睛眯成细线。
然而,我并非如她所想,是个单纯乖巧的孩子。
奶奶那双骨瘦如柴的手,皱纹遍布的脸,苍白蓬乱的发,以及刺鼻作呕的药水臭味,都令我厌恶至极,觉得非常恐怖。
纯粹的生理性厌恶,以及绝非正常的心理排斥,使得我在将逝去者的床边度日如年。我没有一丝悲伤,相反只感到诅咒般的凄怆。
“你真是个乖孩子。”
每当她用沙哑如嘶的声音在我耳畔低语时,我便觉得自己仿佛身中诅咒,脖子变得僵硬,全身暗发寒战。一种对将死病衰之人的厌恶,压过了本应存在的悲悯,令我毫无感情。
如果奶奶知道我不是好孩子,知道我其实很厌恶她,一定会马上窜起来,白发如同夜叉猫妖一般竖立,双眸闪烁幽绿光火,将我一口吞下。我极其畏惧这样的事情,每夜都会残存一点梦魇,冷汗失眠。
因此,我更加小心翼翼,虚伪地装饰自己,在奶奶面前装得乖巧,每日负责送饭给奶奶,还为其擦汗,不辞辛苦地悉心照料。我甚至会将脸贴到她胸前,向她撒娇:“我最爱奶奶了。”,亦或亲吻奶奶的脸颊。
年迈衰弱之人的两颊干得如同枯叶,还浸透着一股药味。我甚至怀疑,血管中已经不是赤红温热的血液,而是某种灰黑色的恶臭液体。
我很害怕她将病传染给我,那几日刷牙洗脸格外用力,漱口到反呕,最后还把嘴唇弄破,渗出血来。这种时候,我都会觉得自己真是一个虚伪的坏小孩,喉咙在发抖,整张脸炽热难耐。
终于某一日,奶奶的躯体变得冰冷,生命冰结于此,我见证了那一个瞬间。
“好孩子。”
奶奶一边自言自语,抚摸着我头发的枯手突然垂下去,嘴角隐隐流下涎水,脸色变得蜡白。但我浑然不觉,我只是抛下了气绝的奶奶,独自跑到公园去玩。
我直到傍晚才回家,一进家门,妈妈就抱紧了我,告诉我:“奶奶死了。”
然而,我当时的心境就如同杳无人际的森林,死寂式的宁静,甚至能幻听到鹿的呦呦鸣叫。
几天之后,就是奶奶的葬礼,而后便是埋葬。在那段时间,我没有流下一滴眼泪,所以大人就窃窃私语:“孩子还太小了,不晓得自己最喜欢的奶奶已经离开人世,真是可怜啊!”
我并不觉得有什么,甚至有闲心在葬礼的终末去欣赏漫天燎飞的纸钱明器,慨叹那些纸钱燃烧时的绚烂凄美。
当身旁许多人跪下,抛洒或有或无的泪时,我突然觉得羞愧,耳朵发热,心跳加速,无法抬起头注视前方。不过,这并非来自于对奶奶的悲伤,而是觉得自己的行为极其恶劣。
此去经年,当我思考原因,大抵明白了,我就是这样一个无法共鸣情感的人。
所以,我能用事不关己的态度去臆测别人的情感,而不会将自己投入其中。于是,最没有情感的人,反倒成为了最擅长杜撰臆测情感的人。
“头疼啊!情书究竟要怎么写?”
隔天的课堂上,我并不听老师叽叽喳喳的声音,而是在制造情书。
我为了平生第一封情书而陷入苦战,一面打着草稿,一面烦恼苦思。
“致彼莫愁:
冒昧寄书,深感抱歉。
料你惊诧,乃我暗思。
大一徐言,悄然相问。
你射箭之英姿,我爱慕之所托。”
莫愁是徐言所暗恋的学长的名字,一个极具诗意的名字,也难怪徐言会倾心。
不对,矫揉造作的半步文言太僵硬了。
划掉前面几行,我再次起笔:
“致莫愁学长:
你好!这是我第一次写信——
我叫徐言,大一学生,巨蟹座的女孩。
朋友都叫我小言或言。
虽然很唐突,但我还是要告诉你,我喜欢上你了!”
也不对,这样写会使得我自己比较丢脸,一点也不能体现出水平,而且让人觉得异常笨拙。
我反复思量着,不知写了几次。
何意味啊?
淇瑶学姐甚至自以为是地对我洗脑:
“你的文章性感度不足。这是个好机会,你就好好练习吧!你就想像徐言的心情,写出充满恋爱少女甜美清涩情怀的情书。会让人觉得这个世界闪闪发亮,幸福到招架不住,就是那样的感觉!这么一来,收到这封信的人,就会觉得这真是个可爱的女孩,再想到自己被拥有如此美丽心灵的女孩爱慕着,绝对会感动不已!”
淇瑶似乎很懂的样子,我真想让淇瑶自己执笔去写。
“我只负责舔舐文字,品味甘甜。”
她大言不惭地回应,留下轻轻微笑,以及一个麻烦。
黑板上展示着地质年代图,从冥古宙到新生代的地层堆得如同积木。满头白发却精神抖擞的地质老师念经一般说出一连串名称。
大部分人在记着笔记,或用手机迅速拍下板书。不过,也有一些神游天外的人,在前排遮掩下玩着手机,或是补足昨天亏欠的睡眠。
不过,大概不会有人边上课边写情书吧?毕竟现在已经不流行手写情书了,微信比情书要快许多,前提是要拿到微信。
我冷脸写着所谓情书,就像完成一篇命题作文。题目就以徐言的口吻,向那个叫莫愁的哥们表达恋慕之情。
既然如此,我就发挥自己的长处,去臆测一下徐言的心境吧。
于是,我的脑海中浮现出徐言满是喜悦的脸,充斥着对心仪对象的热爱。
额,我将要化身为徐言,把自己完全当作徐言。
徐言心仪的对象是莫愁学长射箭的英姿。莫愁学长双手紧拉着弓,以认真的眼神注视着靶心。在那一瞬间,我的视线就跟空气一样,完全冻结了,再也无法移开。我停下脚步,屏息注视着。
其实,在那之前发生了件不好的事,心情非常失落。
可是,就在看到莫愁学长侧脸的那一刻,所有忧愁如同烟消云散般,全部消失不见。当莫愁学长射出的箭正中红心时,我的心脏好像也一起被射中了。
接着莫愁学长就像小孩子般纯真温柔,露出甜美的微笑。天啊,这是我所见过最棒的笑容!于是我喜欢上莫愁学长了。
因为我是运动白痴,无法加入弓箭社,但会经常到练习场偷看莫愁学长。我听到社团的人叫他莫愁,于是知道了他的名字。这哥们的外号莫非叫做‘李莫愁’?
平常时候的莫愁学长感觉非常随和风趣,跟正经八百的外表不一样,总是喜欢搞笑,逗得大家哈哈大笑。
不过,当他射箭时,就会露出认真稳重的表情。没有射箭的时候,完全是谈笑风生,一旦射起箭,表情便会严肃到让人有点害怕,可是,没有射中靶心时,他就会啊地叫了一声,然后腼腆地笑。如果射中靶心,就会像孩子般高兴地跳跃大叫:“我射中了。”
莫愁学长生射箭时,脑子里都在想些什么呢?我一直想着这个问题,整颗心因此塞满了莫愁学长,我想知道更多与莫愁学长有关的事,也希望莫愁学长能知道有我这个人。
女生的心理可以对比类同:只要一聊到书本,淇瑶学姐就会滔滔不绝说个不停。而徐言提到莫愁学长时也毫不逊色。
圆鼓鼓的双颊泛着红晕,双眸闪闪发亮,打从心底真正感到喜悦与幸福,兴高采烈地一直谈论着有关莫愁学长的事。
大概就是这样吧……徐言是多么喜欢莫愁学长——我至少也要将这样的感觉确切地表现出来才行。如果我写的情书害徐言失恋,我一定会天天作恶梦……
翻开新的稿纸,我尝试着将徐言同学的心情一点一滴地记录下来。
“希望愁二学长能够认识我。
我想知道更多关于愁二学长的事。
所以,我提起勇气,写了这封信。”
我反复揣摩着徐言的想法,在脑子里构建出大概并不存在的场景,以电影镜头式的场景,引出自己的思绪。
终于,临近下课,我制造了一封情书。迅速将其敲成了单子版,找了一张还算漂亮的图片,将文字整合上去。之后,我在打印店将那情书打印出来,顺便找个信封,完全制成。
“写好了,就这样。”
午休后,我将信封交给了徐言。
“随便写了一点,外表装饰比文字更漂亮。”
“谢谢。”
徐言欣喜地接过我制造的情书,郑重地将其夹在一本厚书中。
“信封很厚,随便写写就有这么多,不愧是文艺社王牌。”
“过奖了。”我冷着脸。
“嘿嘿,我可以先看看吗?封口之后再粘好就行。”
徐言突然将信封抽出来,我立即阻止她。
“不行,不能在这里看。”
“没关系的,我也想看看到底写了什么。这可是肃茫使出浑身解数的大作啊!”
淇瑶学姐一副恶作剧的脸,想凑到徐言旁边偷看情书内容。
我立即拉住不怀好意的淇瑶。
“不行,绝对不行。”
徐言见我的脸黑了下来,便收起了信纸:“我不会看的,说不定我真实的想法和你写的完全不同,我看了反而会生气。”
徐言倒是有点自知之明,让别人代写情书本来就不对。
“嗯,你赶紧走吧。”我迅速打开文学社的门,想送走徐言。
“麻烦你了,再加油哦。”
淇瑶学姐还在惦记她的文字点心,她冲徐言道:“别忘了写恋爱报告。”
徐言挥着那本夹信封的书,开心地回应:“我知道了。”
但徐言刚出门,还没走几步,就在走廊展示了一个平地踉跄,但立即又站起来,尴尬地笑了两声,速速地走了。我则在一旁心惊胆战地目送她离开,祈祷她不要摔死在我的社团门口。
当我回身时,却见淇瑶学姐抱膝坐在椅子上,眯细眼睛望着我:“啊,我还是想品尝一下那封情书,毕竟那可是肃茫花费了不少功夫创作的。”
我顿时觉得耳朵发热,局促地踱步到她身边。
“不行,如果交给你淇瑶,一定会被舔舐成湿哒哒的样子,变成泡水文字。”
我故意用嘲讽的语气回击,所以淇瑶又不高兴地撅嘴。
“哼,我才没那么贪吃。”她在吸溜嘴,她绝对想舔。
然后,她的神色变了,她将双颊贴在膝盖上,用迷离恍惚的眼神望着窗外。
猫尾巴一样细长的麻花辫从她单薄的肩膀上轻轻垂落。
“不过,我还是想舔一下情书的味道。那一定是甘甜诱人的幸福滋味,就像伊甸园中的蛇果。喂,肃茫,你觉地世界上最美味的故事是怎样的?”
“不知道。”
淇瑶微笑着,眼眸放光,如同闻见猫薄荷的白猫。
“世间绝美味的文字,一定是最喜欢的人,倾尽心思为我写的情书。因为那是世间唯一,是只属于自己的无二至宝。”
说完,淇瑶脸上露出了腼腆的甜美笑容。
“如此一来,可能会因为太过珍贵而不敢下嘴。啊,人间美馔,不能入食。世间最美味的食物就在眼前,却不能品尝,何其痛苦!”
淇瑶用手指按着额头,一副苦恼的模样,十分有趣,我忍不住笑:
“其实你也可以舔舐情书,只要在舔完之后再用电熨斗烫干就行。这样的话,只要你自己不恶心,甚至可以反复品尝。”
“滚!不吃回头草!”
我继续打趣:“我可以跟你打赌,你一定会忍不住将情书舔到湿透,甚至将手写的墨水咽下,就赌一套沈从文全集。”
“过分,你压根不会阅读女生的心,一点都不贴心。”
淇瑶学姐拗着脾气坐在椅子上,转身背对着我,直到我将今日份的三题故事给她,她才转为悦色。
“气死我了,下次我会将你的名字写上千遍,然后全部舔花。我要诅咒你。”
“请勿如此,这很恶心。”
次日,我刚结束午休到自习室,徐言就踏着轻快的脚步,来到教室找我。
“肃茫学长是在这间教室吗?”
教室里瞬间一片哗然,似乎立即就要‘两岸猿声啼不住’了。
我赶紧站起身来。
“肃茫!”
徐言向我挥手,使得我立即成为班上同学的注目焦点。
“徐言,到这边来。”
我迅速到走廊角落,来到无人之地,问她有何事找我。
徐言满脸堆笑,如同得了骨头的松狮犬。
“我今天早上将情书交给莫愁学长了,非常顺利。”
“是吗?”女生送出情书,不应该苦恼害羞吗?她的动作未免太快了。
不管从哪个方面看,她是如此积极的人,她的行动力令我钦佩。
“我当时的确小鹿乱撞,我对莫愁学长说,请你一定要看。然后就塞给了他,接着拔腿就跑。身后全是朋友的嬉闹声,但我一点没管。莫愁学长应该已经看过了,他会怎么想呢?我觉得满脑子都是他的身影。”
“厉害啊,后来怎样?”
我替那位素未谋面的哥们担心,徐言莽撞的行为一定会引起哄笑,那哥们要花点功夫去堵上同学的嘴了。
“后来还是心跳不止,午饭的时候又去了户外活动场。然后,我发现莫愁学长就在那里。”
徐言满脸通红,比出了胜利手势,如同丘吉尔的胜利宣言:
“他很高兴地对我说,谢谢我写信给他。他虽然不能立即和我交往,但可以先以朋友的身份相处看看。”
“如此甚好。”
我认同那哥们的做法,慎重而严肃,不轻浮地答应桃花。
“莫愁学长说他平生第一次收到如此漂亮的信,一定会珍藏的。这一切都要感谢肃茫学长的妙笔,不愧是肆意蔷薇恋爱文学巡回赛的冠军!”
“呵,随便几笔而已。”真亏徐言竟然相信那个随口杜撰的文学奖赛。
“不对,莫愁学长看了信之后,整个人变得活力焕发。所以,我答应他,以后每天都会写信给他。”
“啊?你应该拿到微信了吧?”我立即反问。
“纸质书信和网络讯息根本不是一回事。”徐言找了个借口。
于是,在我一脸不情愿的表情中,徐言用充满信赖与尊敬的语气说:
“学长,这次真要拜托你了,舍你其谁啊!你随便写几笔就如此出色,我想你一定没问题的。”
最后,我黑着脸接受了。
隔天,徐言在操场边上抓到了想要逃跑的我,继续向我索要信。
“学长早啊!昨天的信莫愁学长也很喜欢。你真厉害啊,简直就是天才,未来的大作家啊。”
“别贫嘴了,这次的信我用电子版传给你,你自己去印吧。”
我看了一眼腕表上的时间,冲徐言喊:“我校园跑时间快到了,就这样吧,再见。”
我便径自离开,继续那苦逼的校园跑。徐言那双小短腿,自然不可能追上我。
到了下午,我照例到文艺社和淇瑶聊天。
淇瑶听了我的抱怨,嘿嘿地坏笑,说我是自作自受。
“这么一来,你就好人做到底吧,大文豪?”
学姐一手拿着那种可以装进口袋的文库本,盘腿坐在椅子上,用她那澄澈的黑色眼眸斜着看我。
“喂,你不能把这事算我身上,毕竟一开始是你把徐言塞给我的。就连音乐花园里那个非法设置的信箱,都是你的个人杰作吧?”
“我没有硬把你塞给徐言,我只是向她推荐你。我只是说:肃茫一定能为你写出绝妙的情书,他会亲自跟你讨论的。还有……”
学姐将瘦弱的身躯往前倾,椅子发出吱吱声响,她鲜红的嘴唇露出微笑的形状。
“说什么随手写写就能完成情书,那可不是我说的,是你自己吧?”
“唉!”我无话可说了。
淇瑶学姐表情陶醉地闭上眼睛。
“啊,徐言的恋爱应该很顺利吧!徐言会写出什么样的恋爱报告呢?应该是就像涂满了动物奶油的草莓蛋糕吧?还是加了少许柳橙酒,有点酸甜的酒心巧克力?在细腻的慕斯蛋糕上涂满蓝莓酱的千层糕口味也不错。”
淇瑶开始了对于文字美食的幻想。我随即开始将她拉回:
“说不定是植物油加氢制作的劣质奶油?或是工业酒精灌制的巧克力?再或者,慕斯蛋糕上其实涂的是发馊的蓝纹奶酪酱?”
我一连串描述,令淇瑶脱离了幻想,一脸嫌弃地假装作呕。
但很快,淇瑶就转而品尝手中的文库本《台北人》,在舔舐之中作出评价。
“吸溜!风味独特,白先勇笔下的尹雪艳是时代的遗珠。作为一个舞女,她是上海百乐门的幽灵,是台北仁爱路的传奇。她如同灯火,吸引着那些旧梦未醒的人,旧贵族,老将军,交际花,一切的旧时代的流亡者,围绕在她身边,缅怀旧日残光。这就如同坐在金门的某个酒馆,小口啜饮高粱酒,或是在台北的奶茶店,饮用滤网中淌出的焦褐色奶茶,旧时酿造的荣辉。”
“有人说,他们是一群拼尽全力去追逐离去幻光的人。但这种追逐往昔,借着舞曲缅怀故事的行为,正是借酒消愁。而且,是许多人用灵魂沉淀酿造的酒,一醉梦中乐。”
淇瑶似乎也醉在其中,她露出一副喝肉汤烈酒一般的表情,牛髓和肉汁温热,在烈酒裹挟下进入咽喉,温存许久。
“啊!”
淇瑶忽然大叫,声音如同面临世界末日,像是被滚汤溅到。
接着,她缓慢将书放下,双眉下垂,苦着脸。
“怎么办?这本书是从图书馆借来的,我竟然没忍住,舔湿了好几页。”
于是,我就只能陪着淇瑶到图书馆去,扯谎说是,那本书被打翻的热水泡了。虽然我觉得:那书大抵是被狗啃了,或是被怪猫舔了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