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穿书六零:我靠现代闺蜜在黑土地逆袭》中的人物苏慕晴李招娣拥有超高的人气,收获不少粉丝。作为一部现代言情,“扶砚”创作的内容还是有趣的,不做作,以下是《穿书六零:我靠现代闺蜜在黑土地逆袭》内容概括:急诊科医生苏慕晴加班猝死,再睁眼,成了书里1968年的悲惨女配李招娣。出轨的爸、偏心的妈、被宠上天的妹妹和被逼下乡的她。什么?她根本不是这家人亲生?好好好,苏慕晴挽起袖子,准备手撕剧本,杀他个人仰马翻。好在她不是孤军奋战,莫名其妙的休眠系统、链接现代闺蜜的小公寓、甚至还有不断刷新的物资。几封精心制作的举报信,一场精彩纷呈的抓奸大戏,苏慕晴当场断亲,拿回安置费,主动报名去了最艰苦的北大荒。所有人看着她被欺负得柔弱不能自理的样子,都以为她会凋零在黑土地,却不知道她手握系统,开了外挂。等到她始终一脸无辜地斗极品、搞生产、救伤员,把日子过得风生水起,甚至把隔壁建设兵团最有前途的男人都收入囊中,这才知道,她分明是朵白切黑的食人花!【白切黑女主X糙汉男主】...

现代言情《穿书六零:我靠现代闺蜜在黑土地逆袭》,是作者“扶砚”独家出品的,主要人物有苏慕晴李招娣,故事节奏紧凑非常耐读,小说简介如下:她没有办法替他做出决定,这个决定的后果太沉重。沉默在两人之间蔓延。窗外的风声停了,远处的狗叫也停了,整个世界都安静下来,只剩下煤油灯芯偶尔爆出的轻微噼啪声。“苏慕晴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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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那你打算怎么办?”苏慕晴问。
陆承锋没有立刻回答。
他低下头,看着桌上那个小小的录音机,昏黄的灯光照在他脸上,把他的表情遮在阴影里。
好一会儿,他才开口,声音很轻:
“我不知道。”
那三个字,苏慕晴从来没有听他用这样的语气说过。
陆承锋给她的印象,一直都是坚定而可靠的,苏慕晴似乎从来没有见过他慌乱的样子。
但现在,他坐在她面前,说“我不知道”。
像个迷了路的孩子。
苏慕晴心里忽然涌起一股说不清的情绪。她想说点什么,却不知道该怎么开口。
她没有办法替他做出决定,这个决定的后果太沉重。
沉默在两人之间蔓延。
窗外的风声停了,远处的狗叫也停了,整个世界都安静下来,只剩下煤油灯芯偶尔爆出的轻微噼啪声。
“苏慕晴。”陆承锋忽然开口。
“嗯?”
他抬起头,看着她,那目光里有一种很深的疲惫,但疲惫底下,还有别的东西——那是决心。
“这个录音,”他说,“明天一早,我去部队。”
苏慕晴愣了一下:“你不是说......会打草惊蛇吗?”
“会。”陆承锋点了点头,“但我不能瞒着。”
他看着她的眼睛,一字一顿地说:“那个人是不是清白的,要查了才知道。如果他是清白的,组织会还他公道,如果他真的......”
他顿了顿,喉结动了动。
“如果他真的做了那些事,那就更应该查。”
苏慕晴突然觉得眼睛很酸,来这里这么久,她也知道陆承锋的情况,很小的时候他就已经失去了父母。
这个军队里的长辈,可能就是他父亲一样的存在。
可这件事情并非小事,边境安危总是大于人情。
她看着他那双眼,那里面有挣扎,有痛苦,却没有犹豫。
“陆承锋。”她轻声叫他的名字。
他看着她。
苏慕晴往前走了一步,离他更近了些。煤油灯的光从侧面照过来,把两人都笼在那片昏黄里。
“你做的,是对的。”她说,声音不高,却很清晰。
“不管那个人是谁,不管他曾经对你多好,这件事,关系到的不只是你,不只是我,是这边境上的所有人。”
她顿了顿,看着他的眼睛,一字一顿:
“你维护的,是我们所有人的安全。”
陆承锋愣住了。
他就那么看着她,那目光里有什么东西在剧烈地晃动。
苏慕晴把录音机又塞给了他,“如果你下定决心了......”
陆承锋接过,却是苦笑了一下,“如果我还没退伍,我肯定会先自己去查,但是现在......你放心,这个录音机我会说是我在上海买的。”
“你回去睡吧。”他说,“明天一早我就走,你该上工上工,该干嘛干嘛,别露出什么破绽。”
第二天一早,天还没亮透,陆承锋就出门了。
苏慕晴听见院门响动的声音,从炕上坐起来,透过窗户往外看。晨光还只是天边一抹灰白,院子里雾气蒙蒙,一个高大的身影推开门,消失在雾里。
她躺回去,盯着黑漆漆的天花板,好一会儿才重新闭上眼睛。
上工,下工,两点一线,只是每天多去自留地一趟,看看白菜,苏慕晴这几天规律得像钟表。
可是事情明显不对。
首先是陆承锋,那天早上他出门之后,就再也没回来。
然后是金家。
金来顺被抓的那天,金家就跟塌了天似的。
金老四被带走调查,他老婆在家哭天抢地,但却一直不敢出门。
村里人都说,金家这回完了。
可这几天,风向好像变了。
陆承锋走后第二天,孙晓梅就凑过来,偷偷告诉苏慕晴,金老四已经回到家里了。
金老四是被公社带走调查仓库贪污的事情,这么明显的事,村里谁不知道,能一点都查不出问题?
除非......
“还有,”孙晓梅继续说,“金老四回来之后,跟变了个人似的。昨晚上据说喝了点酒,还跟人吹呢,说他儿子金来顺的案子要翻,说有人会替他儿子出头。”
苏慕晴的眉头皱了起来。
“慕晴,”孙晓梅有些担心地看着她,“你最近小心点。金老四那人,什么事都干得出来。”
村里人开始躲着苏慕晴。
以前见了面还会打个招呼,现在远远看见她,就绕道走,实在绕不过的,就低着头快步过去,假装没看见。
孙晓梅气得直跺脚:“这些人!前几天还夸你厉害,说你把金来顺送进去是替天行道,现在金老四一嚷嚷,全躲起来了!”
苏慕晴笑了笑:“正常的。趋利避害,人之常情。”
“你就一点都不生气?”
“生气有什么用?”苏慕晴把锄头扛上肩,“走吧,下工了。”
只有她自己知道,最近几天她都不敢睡在东屋,每天晚上都是回小公寓睡的,就怕晚上被人偷袭。
家里只有两个女人,苏慕晴不得不防,上工都揣上电击枪。
她看了看孙晓梅,这姑娘也不管那些知青说什么,一直都跟在自己身边,这会被她安慰几句之后,已经在琢磨着国庆是不是要去一趟镇里了。
果然,人和人是不一样的。
十月一号一大早,苏慕晴就被孙晓梅找上门来了,她这次没能借到李小草的自行车,只能走路,
所以这才大早上就找上来,想早一点出发。
等苏慕晴收拾好出门的时候,孙晓梅已经在院门口不知道踩死几只蚂蚁了。
见她出来,眼睛一亮,“走吧走吧!”
两人沿着村道往村口走。
天刚蒙蒙亮,雾气还没散,整个村子都笼在一层灰白里,偶尔有几声鸡叫,从谁家院子里传出来,很快又消失在雾气中。
走到村口那片小树林的时候,苏慕晴忽然放慢了脚步。
“怎么了?”孙晓梅回头看她。
苏慕晴没说话,只是往树林那边看了一眼。
雾气里,似乎有个人影,靠在某棵树上一动不动。
她想起这几天金老四在村里放的那些话,手不自觉地伸进口袋里,握住了那个电击枪。
“没什么。”她说,“走吧。”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