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角是林娇娇罗焱的现代言情《七零小娇娇,我在戈壁成了团宠》,是近期深得读者青睐的一篇现代言情,作者“现鱼鱼”所著,主要讲述的是:1976年西北,她本是下乡知青,为了逃离身处的地狱,躲进了长途车队,糊里糊涂地就进了戈壁。在这条路上,偷油的、偷货的,还有不要命的劫匪层出不穷。但这个车队的人万万没想到,自己车里多出来了个人。已经渴了饿了三天三夜的她,向他们求救,她只知道万万不能被送回去。大哥首先发话,“既然要留在这里,那就按照规矩!”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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它们不再隐藏,而是一步步缩小包围圈,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咆哮声,唾液顺着獠牙滴落。
而在狼群的最后方,一块凸起的大石头上,蹲坐着一头体型巨大的白狼。它比普通狼大了一圈,眼神冷漠而狡诈,正居高临下地俯视着这场狩猎。
那是狼王。
“大哥,这数量有点多啊。”罗木舔了舔嘴唇,手里的刀在指尖飞快旋转,“看来今晚要见红了。”
“省着点子弹。”罗森目光锁死那头狼王,沉声交代,“这里枪声一响,把别人引来更麻烦。能用刀就别用枪。”
“明白。”
林娇娇趴在车顶,听着下面男人们的对话,手死死抓着身下的苫布。指甲因为用力而泛白。
她知道,这群男人是在拼命。而她,除了在这里看着,什么都做不了。
那种无力感让她感到窒息。
“娇娇,别怕。”身边的罗焱似乎察觉到了她的颤抖,用那只没受伤的手轻轻拍了拍她的后背,“几条野狗而已,以前我们在老林子里,遇到过比这还多的。大哥他们能行。”
罗焱虽然嘴上说得轻松,但林娇娇能感觉到,他那只手心里全是冷汗。他也想下去,他也想跟兄弟们并肩作战,但他是个残废,还要保护她。
就在这时,那头白狼王再次仰起头。
“嗷——呜——!”
这次的嚎叫短促而有力。
总攻开始了。
狼群像是得到了军令,不再是个体试探,而是如同一股灰色的潮水,从四面八方同时涌了上来。
“杀!”
罗森暴喝一声,手里的藏刀划出一道半圆的寒光,瞬间将冲在最前面的两头狼逼退。
混战爆发。
没有什么华丽的招式,只有最原始的搏杀。
罗土就像是一台推土机,手里的铁棍舞得虎虎生风,不管是狼头还是狼腰,挨上一下就是骨断筋折。
但他毕竟双拳难敌四手,很快就有狼绕到了他背后,张口就咬向他的小腿。
“老五!”罗木眼疾手快,一脚踢起地上的火堆,大蓬的火星子泼向那头偷袭的狼,同时手里的飞刀甩出,扎进了狼的脖子。
但更多的狼涌了上来。
罗林被两头狼死死缠住,眼镜都打歪了。他索性扔了火把,拔出匕首,也不管什么斯文不斯文,骑在一头狼身上疯狂乱捅,鲜血溅了他一脸,显得格外狰狞。
罗森压力最大。
因为他守着车头,那是通往车顶的必经之路。
五头狼围着他,轮番撕咬。他的衣服已经被抓破了好几处,古铜色的皮肤上留下了深可见骨的血痕。
“大哥!”林娇娇在上面看得眼泪直流,心痛得无法呼吸。"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