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沉洲沈清欢是现代言情《糙汉老公被我撩红温了》中出场的关键人物,“小鱼之之”是该书原创作者,环环相扣的剧情主要讲述的是:前世的陆沉洲,糙汉一个,却把她捧在心尖疼。她嫌他满身汗味,恨他不懂风月,最终跟了温柔细致的教书先生。那人骗光她钱财,留她病重垂死时,是陆沉洲砸了半辈子积蓄把她从阎王殿抢回来。他握着她的手,一字一顿说:“你跟谁,老子管不着。但你死,得老子同意。”再睁眼,她回到新婚夜。红烛下,男人喝得大醉,却还记得她嫌弃,只敢蜷在炕边。她颤抖着伸手,却被他狠狠攥住腕子:“又嫌我身上臭?”这一世,换她来疼他。...

《糙汉老公被我撩红温了》主角陆沉洲沈清欢,是小说写手“小鱼之之”所写。精彩内容:接着,他看了看那锅玉米糊糊,没说什么,只是拿起勺子搅了搅,把底下的焦糊刮起来一些丢掉,又添了一点点热水进去,搅匀。做完这些,他才直起身,看了一眼还傻站在墙边的沈清欢,语气硬邦邦的,带着显而易见的不耐烦:“杵那儿当门神?拿碗盛饭。”沈清欢一个激灵,回过神来,脸更红了,连忙“哦”了一声,手忙脚乱地去拿碗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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擦干净了,他松开手,将抹布扔回盆里,转身又走回灶台前。
沈清欢还愣愣地举着自己被擦得干干净净、却仿佛还残留着他掌心温度和触感的手,脑子一片空白。
陆沉洲已经重新拿起了锅铲。他动作熟练地将那盘半生不熟的土豆和蔫白菜回锅,快速翻炒了几下,又尝了尝味道,眉头皱得能夹死苍蝇。
他转身从那个破木箱里找出一个小纸包,打开,捏了一点点灰色的粉末(大概是花椒粉?)撒进去,又加了一点点酱油。再次翻炒,锅里的菜色看起来……似乎顺眼了一点点?至少香气更浓郁了些。
接着,他看了看那锅玉米糊糊,没说什么,只是拿起勺子搅了搅,把底下的焦糊刮起来一些丢掉,又添了一点点热水进去,搅匀。
做完这些,他才直起身,看了一眼还傻站在墙边的沈清欢,语气硬邦邦的,带着显而易见的不耐烦:
“杵那儿当门神?拿碗盛饭。”
沈清欢一个激灵,回过神来,脸更红了,连忙“哦”了一声,手忙脚乱地去拿碗筷。因为紧张,拿碗的时候手指还有点抖,差点就摔了一个。
她把两个粗瓷碗摆在灶台边沿不太平稳的地方。陆沉洲瞥了一眼,没说话,自己动手拿起碗,先盛了两碗糊糊,又往每个碗里舀了一勺看起来勉强能入口的炒菜。
“端进去。”
他言简意赅,自己则端起那口小铁锅(里面还有剩下的糊糊)和那盘菜,率先走出了烟雾缭绕的灶棚。
沈清欢赶紧小心翼翼地端起两碗烫手的糊糊,像小狗似的屁颠屁颠跟在他后面,朝屋里走去。
正午的阳光透过木质窗户,投射到家具上,折断了原本笔直的光线,照亮了桌上简单的饭食,也照亮了房间里依旧泾渭分明的气息。中间那床被子墙,还静静地横亘在炕上。
两人隔着方桌坐下。谁也没说话。
沈清欢低着头,用筷子小口小口地扒拉着碗里的糊糊和菜。糊糊的口感粗糙,带着点焦糊味,菜里的土豆有些硬,有些软烂,咸淡倒是还行,只是卖相实在不敢恭维。可她吃着,心里却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滋味,不是委屈,也不是难堪,而是一种……陌生的、温热的酸胀感。
她偷偷抬眼,看向对面一丝不苟的陆沉洲。
他吃得很沉默,也很快,大口大口地吞咽着,仿佛碗里的不是她做的这顿糟糕的饭菜,而是什么寻常不过的东西。他的侧脸线条在日光下显得清晰而冷硬,额角的伤疤结着深色的痂,下颌随着咀嚼微微动着。汗水已经半干,在他古铜色的皮肤上留下一层微光。
他似乎完全不在意这顿饭的好坏,只是专注地、甚至有些机械地完成“进食”这个任务,补充着上午消耗殆尽的体力。
只是,在他夹起一筷子明显炒焦了的土豆块时,沈清欢看到他的眉头几不可察地蹙了一下,但随即,他还是面无表情地送进了嘴里,嚼了几下,咽了下去。
那一刻,沈清欢忽然觉得,自己手里这碗粗糙寡淡的糊糊,也变得有了温度。
他什么都没说。没有嘲讽她笨手笨脚,没有嫌弃饭菜难吃。他只是用他沉默的方式,接过了她搞砸的烂摊子,快速地收拾好,然后……吃掉了它。
就像他早上,沉默地走过来,帮她生起灶火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