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篇霸道总裁《前任失忆后,我带球跑了》,男女主角孟云霆薛雨萱身边发生的故事精彩纷呈,非常值得一读,作者“沁摇”所著,主要讲述的是:高冷闷骚上位者x坚韧清冷带刺社畜【破镜重圆\/久别重逢甜虐拉扯\/占有欲上位者低头\/追妻火葬场双洁】薛雨萱想不到,离开生活了二十年的城市,还能遇见孟云霆。那个她暗恋十年,交往半年的男人。分手时,她走得决绝,两人告别的方式也特别惨烈。一场车祸,让孟云霆失去了关于她的所有记忆。他没认出自己。薛雨萱带着女儿,默默从他的世界路过。薛雨萱知道,他有一个喜欢多年的未婚妻,即将成婚。而自己与他那几个月的相处,不过烟花一样,绚丽却消散,找不到一点痕迹。她兢兢业业和他保持距离,孟云霆表面亦是如此。但人后,孟云霆却步步逼近,打扰,侵入她的生活。他拽着她的手腕,眼神凌厉:“薛小姐,你真的,不认识我吗?”薛雨萱脸不红心不跳地摇头。孟云霆靠近,盘问,怀疑,甚至把她按在办公室的门上,逼她与自己签下一纸婚约。薛雨萱摇摇头,“孟总自重,你有未婚妻。”孟云霆捏着她的下巴,“怎么办呢。我现在觉得,你比她契合我,我,也比他,适合你。”薛雨萱推开他,不喜欢他这种若有似无的挑逗,总让她想起在一起那时的荒唐。殊不知,孟云霆比她以为的,还要荒唐多了……...

《前任失忆后,我带球跑了》中的人物孟云霆薛雨萱拥有超高的人气,收获不少粉丝。作为一部霸道总裁,“沁摇”创作的内容还是有趣的,不做作,以下是《前任失忆后,我带球跑了》内容概括:是很难修炼出来的美丽。薛雨萱勾着唇角听着,一边随手把散落的头发扎起来。她对于这种传言,没有太大兴趣。洗了碗筷,给梁允舀了一碗汤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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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有气质来形容薛雨萱,更恰当。
一种,不自觉,就想跟她靠近的感觉。
是很难修炼出来的美丽。
薛雨萱勾着唇角听着,一边随手把散落的头发扎起来。
她对于这种传言,没有太大兴趣。
洗了碗筷,给梁允舀了一碗汤。
自己也舀了一碗,喝了一口说,“你让他们问孟总去。”
谁知道他心里想什么。
梁允被薛雨萱逗笑了,她总是用平淡无比的语气,说着无比损人的话。
“他们讨论,大概是因为你好看。”梁允夹了一筷子地三鲜在说。
好看?吗?
这几个字,在薛雨萱的人生里,出现的频率并不多。
她不是浸泡在爱里长大的女孩,也不是小公主,很少被人夸赞。
以前,并不觉得自己好看。
小时候,薛雨萱在乡下长大,皮肤不白,也不打扮。
因为这一点,转到孟云霆他们班里,还一直被叫“土包子”,“乡下妹”,“农村人”。
班里的大小姐,像公主一样长大,即使穿校服,但发饰、背包、鞋子,也都是时尚名牌货。
那时,薛雨萱都不知道那些牌子怎么念。
以前,她因为这一点,一直很自卑。
舞蹈课时,她握过她们的手,嫩嫩的,软软的,跟她不同。
薛雨萱从小瘦高,手脚长,但是不像她们那样,手软软,滑滑的,一看就知道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。
她的手,不软,也不算多滑。
那时,同学握了她的手,都说:
“你的手怎么跟我家阿姨一样!”
“你被你家人虐待干活吗?”
“你是去种田了吗?”
薛雨萱把手,缩到校服袖子里,都不敢露出来。
也是在上了大学后,她才一点一点捂回来,变白了。
别人是从小脸饱满的好看,而她,是胶原蛋白褪去,变更好看。"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