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把眼睛给了儿子却惨遭厌恶,好,那便还给我吧》是难得一见的高质量好文,李光莎莎是作者“云深归浅”笔下的关键人物,精彩桥段值得一看:我是巫族最优秀的巫师。儿子小时贪玩,戳瞎了双眼。我用巫术秘法,把我的眼睛换给了他。却听见他跟同学的嘲笑。“我妈又瞎又聋,就是个累赘,而且,我爸想要接我去过好日子,我不可能带着她吧?”“还说眼睛是为了我瞎的,搞笑。”...
经典力作《把眼睛给了儿子却惨遭厌恶,好,那便还给我吧》,目前爆火中!主要人物有李光莎莎,由作者“云深归浅”独家倾力创作,故事简介如下:我没勇气再听后面的话,手机被我丢在地上。我拖着疲倦的身子往床头走,中途却撞在墙上三五次。一直到头上有什么东西流下来,我终于到了床边。我摸索着从床底抽出一个灰暗的箱子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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送到医院的时候,已经完全失明。
是我,这个巫族第一大祭司。
背负所有诅咒跟反噬,一意孤行的将自己的眼睛换给了他。
“老天!我到底欠她什么!赶紧让我跟她两清了吧!我再也忍受不了这个拖累了。”
子辉的声音带着几分醉意,可说话见,语调又是那样生冷。
好。
想两清,可以。
我没勇气再听后面的话,手机被我丢在地上。
我拖着疲倦的身子往床头走,中途却撞在墙上三五次。
一直到头上有什么东西流下来,我终于到了床边。
我摸索着从床底抽出一个灰暗的箱子。
上面的灰已经落了十八年。
当拿起里面的蜡烛时,我笑了。
想要两清是么?
可以。
我伸手将蜡烛蛊虫放在一起。
即便看不见,可手上的动作却十分的精准。
只差一步。
最后一步。
我需要子辉的头发来完成最后一个仪式。
仪式一旦达成,绝无回旋的余地。
想起刚才的通话,他们好像就在楼下的酒吧。
离小区很近。
但我却觉得走了很远。
子辉还在叛逆期。
他也许只是太顽劣了。
说实话,走到酒吧门口的时候,我想要回去了。
可一把手却抓在了我的身上。
“辉哥,这有个瞎子,不会是你那个瞎了眼了妈吧?”"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