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角阿胜曹胜的都市小说《才气过人》,文章正在积极地连载中,小说原创作者叫做“阿胜”,故事无删减版本非常适合品读,文章简介如下:曹胜,一个写网文的老扑街,回到了1997年。这一年,网文还没出现,他有机会做网文鼻祖。这个诱惑对他来说,有点大。于是,他写了一本小说发到网上,从此,他开启了网文时代。作为鼻祖,他尽享荣耀。但他的压力也很大,因为他不想被后浪拍在沙滩上,所以,他要不断写出让人耳目一新的作品。每当大家以为他已经江郎才尽的时候,他总能推陈出新,他用自己的作品不断告诉大家——网文还可以这么写。......
主角是阿胜曹胜的精选都市小说《才气过人》,小说作者是“阿胜”,书中精彩内容是: 但他想写的一直是一个感人至深的爱情故事,而不是一个甜甜蜜蜜的恋爱日常。 艺术,就该是把最美好的东西毁灭给大家看。 可眼前这些书评是怎么回事? 为什么全是骂我的? 我铺垫了这么久,轻舞飞扬身上的红斑狼疮早就暗示了她可能会死,大家难道都没点心理准备吗? 你们的反应为什么这么激烈? 一条条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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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谁受得了?
台南。
更新完一章稿子的痞子蔡,去洗澡了,等他洗完澡,又冲了一杯咖啡,来到电脑前,查看今天新章节书评的时候,他脸上的表情渐渐变得越来越错愕。
因为今天新章节的书评风向,和他预料的完全不同。
他今天把女主角轻舞飞扬写死,并不是临时起意,而是早就设定好的,为了今天这个章节,他一直在铺垫。
先把轻舞飞扬塑造得很美、很特别,又把男女主角的爱情塑造得很浪漫,铺垫这么久,就是为了让她死的时候,能最大程度地震撼读者的心灵。
当然,他也料到这一章发出去后,会有很多读者不满、抗议。
但他想写的一直是一个感人至深的爱情故事,而不是一个甜甜蜜蜜的恋爱日常。
艺术,就该是把最美好的东西毁灭给大家看。
可眼前这些书评是怎么回事?
为什么全是骂我的?
我铺垫了这么久,轻舞飞扬身上的红斑狼疮早就暗示了她可能会死,大家难道都没点心理准备吗?
你们的反应为什么这么激烈?
一条条刺眼的书评映入他的眼帘。
“草!有病吧?中原一点灰把冉静写死了,你也跟着把轻舞飞扬写死了?人家实体书刚出版才几天?你抄得挺快啊小伙!”
“我刚才很恍惚,以为还在看《和空姐同居的日子》,我特意把页面拉到最上面,发现我没记错,这是《第一次亲密接触》啊,为什么女主角也死了?”
“玛德!最近是发了什么瘟?女主角都要死是吧?”
“冉静:我死了。轻舞飞扬:你死了,我也不活了!”
“我刚才差点砸了电脑,草!有你们这么干的吗?我看《和空姐同居的日子》,冉静死给我看,今天听说这本书写的不错,女主角没死,结果我刚看到最新章节,轻舞飞扬马上就死给我看?我是不是不配看你们的书啊?你们这么对我?”
“作者你是怎么想的?想出名也不是这么出的吧?人家把女主角写死,你也把女主角写死?玩殊途同归是吧?不管什么小说,写到最后都是死女主角?”
……
痞子蔡看着这些书评,心里终于明白了怎么回事,然后他懵了。
他做梦都没想到会出现这种巧合。
《和空姐同居的日子》他知道,他最近也在看。
因为那本书比他这本书发表的时间更早,算是第一本首发在网络上的小说。
他觉得那本书写的也不错,关键是那本书的人气,比他这本《第一次亲密接触》高多了。
他潜意识里也想研究一下那本书是怎么火的。
想学习对方的长处。
他甚至还知道那本书最近在大陆出版了,还连着弄了五场签售会,很风光,又有名又有利,他心里挺羡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