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神话仗刀客》小说章节列表免费试读刘终默小说全文
《神话仗刀客》 小说介绍
在遥远的过去,人类和神魔一样,是永恒不变的。不论世界万物发生什么变化,人类还是最初的模样。但是后来有人开始思考,为什么有些东西会消失不见?于是,“死亡”的概念便产生了。人类不再是永恒的存在了。出于对亡者的思念,人类开始思考死后是什么样的。于是,“轮回”诞生了。可是,有人却说,“死后是永恒的沉沦。”其他人问他为什么这么说。他说:“因为神话因子出现了。”。书中主要讲述了:在遥远的过去,人类和神魔一样,是永恒不变的。不论世界万物发生什么变化,人类还是最初的模样。但是后来有人开始思考,为什么有些东西会消失不见?于是,“死亡”的概念便产生了。人类不再是永恒的存在了。出于对亡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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荒野上,一只野兔在啃着草根,它的体型很大,,一双散发着精光的眼睛滴溜溜地打转,在进食的时候也不忘警惕四周。
忽然间,它耳朵竖了起来,下一刻两只后腿一蹬离开原地。
再下一刻,一道人影扑了上来。
噌!
那人手中朴刀划破空气,庞大的力量砸到了野兔身上,直接将野兔砍飞,那可怜的兔子摔在地上蹬了蹬腿便没了气息。
猎人把朴刀别到腰间,将野兔提了起来。
这人正是刘终默。
他掂了掂手里的兔子,自语道:“已经吃了半个月的兔子了,虽然说现在这个时代连兔子也变得很大,但兔肉中蕴含的气血已经快跟不上我的修炼速度了,看来得换一种大一点的猎物了。”
他提着兔子,慢慢走向聚集地。
路上碰见了同是打猎回来的吴黎宁,他拖着一头体型庞大的野猪。
刘终默见此,心想:或许我也可以尝试捕猎野猪了。
他走回家,轻门熟路地将兔子处理好,切块,入锅,加调料,生火。
在等待肉煮好的这段时间,他拿出了一个盒子。
这个盒子就是之前装有血滴子的盒子,刚重生的那天晚上他在测试重瞳的夜视效果,将视线转向这个盒子的时候,他发现了不对劲。
这个盒子的底部有个阴刻的的图案。
他试着将气血覆盖图案,气血竟在图案中凝结成实体,但是消耗了他浑身半数多的气血,也没有填满这个图案的一条线。
庆幸的是,填充进去的气血在他停止向里面输送气血后也不会消散。
于是,他每天都会抽出来时间来填充这个图案,顺便还可以检测他的修炼成果。
也不知是这门《洪荒搬血术》的效果好,还是他的体质好,或者是两个原因都有,差不多半个月的时间便快将这个图案填满。
今天,便可以将它填满。
刘终默屏息凝神,运转着《洪荒搬血术》,将气血引导出来,然后将气血注入到这个阴刻的图案中。
随着气血的注入,一种鲜红色的晶体出现在凹陷中。
咔!
轰——
当气血将图案填充满后,一道像是机关被打开的声音传出,接着就是巨大的能量爆炸,光芒四射。
刘终默在盒子爆发巨大能量的同时,将盒子扔掉,并将双手挡在身前。
庞大的能量撞击到刘终默的身上,将他推开,地上出现了两道一米左右长的痕迹。
刘终默将手放下。
只见一副青铜面具静静地漂浮着。
他挑了挑眉,走上前去,一把抓住面具。
心神一阵恍惚,就好像是灵魂被拉到了别处。
再看却见眼前的画面已然改变。
一股蛮荒的气息扑面而来。
一戴着青铜面具的灰衣男子,手持一把大刀屹立在天地之间,仿佛与天地齐高,气势恢宏如同神明。
隔着无尽的时空,他似乎看到了刘终默。
那双眼睛也是重瞳,他脸上戴着的面具也和刘终默手中的青铜面具一样。
那白衣男子抬手握拳,猛然间向他出拳。
刘终默眼前的画面被一只巨大的拳头填满。
下一刻,画面消失。
刘终默看着手中的面具,自语道:“刚刚那人,不会是原身的先祖吧。”
他想了想,将面具戴到了脸上。
在面具与脸接触的那一瞬间,大量的神话因子从面具里涌出,钻入了刘终默身体里,接着进入到刘终默灵魂中。
刘终默愣了愣,好多的神话因子!
他盘腿坐下,将心神放空,然后便被拉入那块玄妙的空间里。
刚刚从面具里涌出的神话因子估计够他再具现一本功法了。
灵魂飘荡在一本本巨大书籍的面前,他思考着该选哪本,这些书名他认识的不多,只能从认识的里面先选一本。
他目前的力量已经超过了人类,应该也能比肩一些大型动物,但是他的速度还不够快。
经过慎重地思考,他选择了《玄生步》,可以极大地提高自己的速度,甚至可以做到来无影去无踪,做到“万花丛中过,片叶不沾身”。
刘终默查了查记忆,将《玄生步》的内容熟悉了熟悉,便站起身来开始修炼《玄生步》。
由于青铜面具中的神话因子,他因为开启盒子而消耗的气血也恢复了很多,修炼玄生步同样需要消耗气血。
这一修炼便不再停下,直到身体感到无力,才停止修炼。
此时,火已熄灭,肉汤也已凉。
刘终默坐在床边,看着灰烬里的微光,然后将视线移向锅。
他咂咂嘴:“算了,就这么凑合着吃吧。”说着,他起身拿出了碗筷。
吃完后,他拿出一个破旧的本和一支简易的笔走出门坐在了门口。
他趁着黄昏的光,记录着在修炼和打猎中遇到的问题,顺便思考一下生存与未来的问题。
这里没有他所知的一切,目前的的目标就是修炼,有自保能力,但他也不能一直在这里修炼,他还要走出去,尝试寻找自己熟悉或者属于自己那个时代的东西,甚至是找到师傅,或找到他留下来的东西。
走一步看一步吧。
等到天边最后一缕光消失,他才起身走回屋去。
将纸笔慎重保存好,接着便盘腿坐在床上,以修炼代替睡眠。
一夜无事,以他现在的实力,一只野兔所带来的气血勉强够他一夜修炼的消耗。
《洪荒搬血术》可以锤炼气血,简单地说就是压缩气血,将气血变得更加凝实,更加厚重。所以修炼《洪荒搬血术》需要大量的血肉进补。
这只是刚开始,就需要一天一只大兔子了,后来所需的血肉估计会呈几何倍的递增。
“今天,狩猎什么呢?那就挑战一个大些猎物吧,野兔就不必了,当然,如果碰上,有余力的话还是要的。”
他提着刀走出了门,吴黎宁和他的几个朋友恰好路过,他们应该也是去打猎的。
“那就去打一头大野猪吧。”他想起来昨天吴黎宁拖着那头大野猪的画面。
为了不与吴黎宁几个碰到,他朝着相反的方向走去。
但没过多久,刘终默又折了回来,他回去戴上了那副青铜面具。
走向荒野,刘终默脑海里不自觉地出现昨天那位白衣男子的形象,那顶天立地的气概给他留下了深深的印象。
“总有一天,我也可以做到那一步的。”他暗自给自己鼓气,“那么就从狩猎一头大野猪开始吧。”
于是,刘终默充满斗志地走向荒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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